全体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公司毕业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学〔2009〕243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豫毕指[2012]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系实际,现就做好公司2013年河南省大中专学校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10级公司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按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总人数比例3%。
三、评选条件:
1.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各方面表现突出。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员工中有较高威信。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对响应国家号召,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四、评选程序
1.预选。各系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2.公示。预选名单应在校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3.资格审查。各系在上报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数据库之前,应对初审合格的省优秀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再次审查,一经上报,不再修改。不具备毕业资格、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五、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评选,经领导组审核后,报员工处审批、上报。
2、要认真组织填写被推荐毕业生的《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2,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对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进行仔细审核,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对审批表填写不认真、有明显错误取消参评资格,不再递补。
3、要填写《201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须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3),如出现错报、漏报等问题,由各系负全部责任,学院不再补办优秀毕业生证书。
4、所需表格可在学院员工处资料下载公告栏上下载或辅导员群共享里下载,也可按照要求格式和标准自行印制。以上材料(含电子板1份)务必于2013年1月15日前报送系部办公室(各单位于1月12日在校园内开始公示)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系部联系人:王运智,联系电话:13703873195。
建筑工程系
2013年1月4日
上一条:建筑工程系2012年度系部评优评先公示 下一条:建筑工程系2012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双汇助学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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