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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科技职业系部建筑工程系员工安全教育及管理细

发布日期:2015-09-01    作者:     来源:     点击:

​ 为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员工的人身和财务安全,促进员工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员工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员工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结合本系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员工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防火、防盗、防毒等安全教育、宿舍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体育活动安全教育、劳动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安全教育、集体活动安全教育、教育实习安全教育、勤工助学安全教育、节假日安全教育、教学和生活设备安全教育、学习和生活中的安全教育等。

二、 系部应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的领导,将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系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员工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公司产品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员工。

三、员工安全教育坚持正面引导与班级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系部集中教育坚持每学期3次,分别安排在学期初、学期中间和学期末,每学期初系部集中开展员工安全教育活动,各班每月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安全教育主题。辅导员要根据系部安排,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切实提高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自我救护能力。

四、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高等学校员工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和周口科技职业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应遵守纪律,听从指导,服从管理。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主要包括防范知识教育、应急措施的教育、自我救护能力教育。

五、员工组织集体课外活动,须按学校规定,制定安全预案,由系部认真进行安全审查同意后,报学校批准。条件不具备时,员工不得擅自组织集体课外活动。

六、员工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等现实状况,避免或消除相应的危险,不得从事具有危险性的、可能危及自身及他人、集体的活动,否则发生事故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员工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员工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有对抗性、风险性大或具有危险性的活动,否则发生意外伤害由员工本人承担。

八、员工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的规定,自觉维护宿舍的安全与卫生,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员工不得在宿舍、教学区存放易燃、易爆等各种危险品;不得生火做饭,禁止私接电线和擅自安装插座;禁止使用电炉、热水器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或违章用火用电,不得私自解决用电故障;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防火灾、盗窃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九、员工应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原则上不允许外出住宿;员工如果私自在外住宿应对自己的行为能力负责,所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一律由员工本人及其家长负责。

十、员工在实习或外出求职、面试过程中,应当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尊敬师长,自觉维护学校和系部的荣誉和形象,遵守实习学校或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和接受实习学校或单位的领导和管理,维护实习学校或单位的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实习员工应积极、主动与指导教师和系部保持联系和沟通,汇报自己的实习情况,实习结束后,应按时返校报到。实习员工应当加强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预防和消除实习教育、教学环境中的安全隐患。对于擅自离开实习学校或单位,参与实习内容无关的活动所造成的事故,由实习员工本人承担。

十一、员工参加勤工助学必须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定,维护校园秩序,保证正常的学习下进行。不得参加可能会产生不良影响、存在安全隐患或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勤工助学活动。在勤工助学活动中,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防骗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十二、员工利用假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应主要在学校周边、员工家庭所在地的城镇或乡村范围内的机关、厂矿、学校和广大农村开展社会实践、实地考察、生产劳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以及支工、支农、支教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应遵纪守法,增强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不从事具违法性、危险性或有安全隐患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在假期结束后按时返校。

十三、员工在公司产品活动和校内外组织的活动中,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遵守公司产品和生活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十四、 员工在公司产品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注重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十五、员工应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加强防盗、防火、防毒、防病、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十六、建立员工安全零报告制度、日报告制度、员工外出请假报归制度和点名制度,每晚由各宿舍舍长清点宿舍成员,并将情况报告班长,各班班长每天向班主任、辅导员报告本班同学的安全和出勤情况,每周各班做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向系部提交书面检查报告和整改意见,杜绝隐患,防患于未然。

十七、寒假、暑假和重大节假日,各班必须召开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对本班同学的去向、联系方式、离校时间、返校时间进行登记,并报告辅导员和系部。

十八、员工要注意食品、药品、饮用水等饮食卫生。注意交通安全,不得搭乘货车、农用车、客货两用车、摩托车和证照不齐的车辆。外出关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十九、本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建筑工程系

2015年8月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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